惠州法院对严少亮等15人重大涉黑案一审宣判 3人被判死缓

  “以黑养商”进行行业垄断

  广州日报讯 (全媒体记者方晴 通讯员 黄胜龙、林婷、卢思莹)一个作恶多端、先后背负4条人命的重大犯罪团伙,在潜伏20余年后终将伏法。昨日,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严少亮等15人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。

  法院以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故意杀人罪、故意伤害罪、聚众斗殴罪、非法拘禁罪、寻衅滋事罪、故意毁坏财物罪,数罪并罚,判处被告人严少亮死缓,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并限制减刑;被告人陈辉、张家宝均被判处死缓,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其余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二年不等。

  法院经审理查明,1992年起,黄荣辉在惠州市惠城区开设“啤酒机”赌档和挂靠东江典当行放高利贷,后通过笼络乡邻、招纳小弟、聘用员工等途径,逐步建立起以其为组织、领导者,以严少亮等5人为积极参加者,其他骨干成员固定、层级结构明确,人数众多、势力庞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

  1998年3月10日,因争夺赌场地盘发生矛盾,黄荣辉团伙成员被江李华团伙绑架,黄荣辉、严少亮等人为挽回江湖面子,决定报复江李华。3月30日,由团伙成员跟踪江李华,并在开车撞倒江李华后,持枪射击,砍击其手脚。当晚,江李华被路人发现时已死亡。

  2000年,黄荣辉因病死亡后,严少亮接替领导该组织。2005年,团伙成员为垄断惠阳地区玉米芯行业,对前来收购玉米芯的外地商贩进行恐吓和驱赶。8月24日,李某强、李某伟、宋德勇等5人开车向农户收购玉米芯时遭团伙成员追赶、逼停,随后,多名团伙成员持刀砍击,造成宋德勇动脉断裂大失血当场死亡、李某强等3人全身多处受伤。

  严少亮等人还先后设立惠州市康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、惠州市泰尚实业有限公司进入河沙开采行业,插手他人纠纷、实施故意伤害等打击河沙行业老板。还为获得工程项目资源,通过实施寻衅滋事等方式,随意插手他人经济纠纷,破坏他人公私财物。在惠城区、惠阳区、惠东县一带造成重大影响,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生活秩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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